信息发布时间:2024-01-17 15:34:55 来源: 阅读次数: 【】 【】
一、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 |||||||
交易类别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元/宗) | 收费主体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
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200万元以下 | 800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 | 江苏省发改委 (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盐城市发改委 (盐发改〔2023〕343号) |
1.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中标单位支付30%。 2.工业项目免收服务费。 3.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单位支付部分免收交易服务费,其他项目应由招标单位支付部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 4.市级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交易服务费按省定标准的85%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在已享受80%优惠的基础上,再减按85%收取。 5.保障性住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机电设备招标服务费标准参照省级明确的设备采购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按30%交费,招标单位不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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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含)-500万元 | 1200 |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4800 | ||||||
1000万元(含)-1500万元 | 6000 | ||||||
1500万元(含)-3000万元 | 7800 | ||||||
3000万元(含)-5000万元 | 12800 | ||||||
5000万元(含)-1亿元 | 16000 | ||||||
1亿元(含)-5亿元 | 22500 | ||||||
5亿元(含)以上 | 27000 |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万元(含)以下 | 1000 | |||||
10万元以上 | 1750 | ||||||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价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750 | |||||
工程单价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1500 | ||||||
二、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 | |||||||
交易类别 | 成交金额 | 基础服务费(费率) | 加收服务费(费率) | 收费主体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
底价部分 | 溢价部分 | ||||||
协议方式交易 | 不超过100万元的 | 3000元 | / | /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 | 江苏省发改委 (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
1.交易服务费采取定额、超额累退方式计费。 2.协议成交金额3万元及以下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为1000元。 3.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 4.对进场交易成交的国有产权交易,交易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对未成交的,由产权交易机构与服务对象按约定或协商收取费用; 5.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向交易双方收取。 6.对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经业务部门允许提供产权交易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以及自愿进场交易的非国有产权交易,交易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产权交易机构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2‰ | / | / | ||||
超过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1.6‰ | / | / | ||||
超过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 | 1.2‰ | / | / | ||||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 | 0.8‰ | / | / | ||||
超过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 | 0.6‰ | / | / | ||||
超过5亿元的部分 | 0.4‰ | / | / | ||||
竞价方式交易 | 不超过100万元的 | 3000元 | 0.8%(不超过1亿元的) | 0.60% | |||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2‰ | ||||||
超过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1.6‰ | ||||||
超过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 | 1.2‰ | ||||||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 | 0.8‰ | ||||||
超过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 | 0.6‰ | 0.6% | |||||
超过5亿元的部分 | 0.4‰ | 0.4% | |||||
特别说明: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交易服务费减按80% 收取,如交费主体确认为中小微企业的,请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有关内容,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书(附件下载)、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登记表截图、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截图(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等可佐证相关就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材料作为判断依据(截图示例见附件,附件内容只需保留示例中红框部分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提交成功后,本自然年度内无需再次提交。交费时不提供上述材料的,默认为非中小微企业,服务费不享受减免政策。 | |||||||
三、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收费公示 | |||||||
收费主体 | 证书类型 | 收费项目 | 收费限额 | 收费主体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数字证书(国信) | 单位证书 | 申请(新办) | 150元/个/首年(含介质)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物价局 (苏价费〔2008〕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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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延期) | 100元/个/年 | ||||||
补办 | 50元/个 | ||||||
变更 | 0元 | ||||||
解锁(密码重置) | 0元 | ||||||
个人证书 | 申请(新办) | 70元/个/首年(含介质) | |||||
维护(延期) | 20元/个/年 | ||||||
补办 | 50元/个 | ||||||
解锁(密码重置) | 0元 | ||||||
银联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fca) | 企业证书 | 新办 | 150元/个 | 银联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国家发改委 (发改价证认〔2004〕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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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 | 100元/年 | ||||||
解密 | 0元 | ||||||
补办 | 50元/个 | ||||||
信息变更 | 0元 | ||||||
企业电子签章 | 新办 | 100元/年 | |||||
延期 | 100元/年 | ||||||
信息变更 | 名称变更:80元/个;公章或法人变更:50元/个 | ||||||
个人证书 | 新办 | 70元/年 | |||||
延期 | 20元/年 | ||||||
解密 | 0元 | ||||||
补办 | 50元/个 | ||||||
个人电子签章 | 新办 | 50元/年 | |||||
延期 | 50元/年 | ||||||
四、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收费公示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参照收费的文号 | 备注 | |||
招标代理费 | 市场调节价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2015〕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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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或保函保费 | 市场调节价 | 开函机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