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1-07 15:23:23 来源: 阅读次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流程。本流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批复或转发批复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其他咨询服务等招标投标活动。
1、办理ca证书。委托招标代理,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携相关资料到盐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四楼大厅办理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法人指定评委(个人)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网上项目登记。招标人凭ca证书(下同)在 “项目注册及初步发包”填写项目招标信息,提交市水利招标办审核。
3、获取招标文件参考文本。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从盐城水利网综合频道下载“招标文件通用文本”最新版本,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专用文本。
4、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填写审查表后报市水利招标办审查。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凭ca证书在“…/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备案” 提交招标公告,审核通过后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6、上传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在“…/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备案”上传招标文件。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只上传专用文本。
7、投标报名数量查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在购卖标书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是否达到3家。
8、开标前工作。查看澄清申请,上传补充通知、澄清函。招标人监签“投标人投标前承诺书”。
9、开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盐城市水利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
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宣布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
(四)设有招标人标底的,公布招标人标底;
(五)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六)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
(七)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确认;
(八)对上述工作进行纪录,存档备查。
10、评标。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的选择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发布中标人结果公示。
11、中标公示。招标代理在“…/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备案”提交中标公示,审核通过后发布。必要时查验资料原件。
12、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结束并无有效投诉后,中标人交纳相关费用后印发中标通知书。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13、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在“…/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备案”下载打印。
14、投诉与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